(五)《借款合同》(框架文本)中多处约定了担保人的责任,其目的是在担保人违约时,我们可以追究借款人的责任。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人责任应与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担保人责任相吻合。
四、有关临时借款协议的签订
(一)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采用临时借款协议的方式。所有临时借款协议均需总行信贷管理局审批。
(二)签订临时借款协议必须落实相应的担保措施。
(三)采用未来资产抵押,电费收益权、公路收费权、垃圾处理收费权等权利质押担保的,可参照本意见第三条第3、4款的规定办理。
(四)临时借款协议中应约定违约责任,特别是贷款发放后,正式借款合同不能按期签订时的补救措施。
五、合同文本的印制
(一)字体
各类合同文本的字体按照合同样本(后附)规定的字体印制。
(二)纸张
合同内容使用A4纸正反面印制。
合同封皮使用白色“200克羊皮卡”印制。
(三)装订
合同文本采用左侧平订。
(四)页码
合同文本必须标注页码。页码置于每页右下角,页码编号从“立协议单位”页起,至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页止。
(五)其他
有关合同文本格式的其他问题按照发布在“国家开发银行综合信息系统”上的合同文本格式印制。
六、印章的使用
(一)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的补充
根据分行业务需要,在《关于印发〈
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行发〔2000〕76号)第
四条规定的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的基础上,现增加:“分行在授权范围内以总行名义办理与信贷合同有关的如下事宜时,须使用合同专用章:(一)保险事宜;(二)抵(质)押登记事宜。”
(二)正、副本章的使用
合同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右上角空白处和合同页边处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章。
正、副本章由分行自行刻制,规格与我行原正、副本章相同。
七、合同份数
(一)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