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严格依法监管,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坚持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管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业务操作规程进行监管。敢于监管,不徇私情,维护金融监管的严肃性,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做到态度和蔼、主动热情。
遵纪守法 廉洁奉公
第十条 遵守国家
宪法和法律、法规,履行公民义务,严禁参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十一条 廉洁自律,秉公尽职,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规定。严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严禁索贿、受贿、行贿;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严禁参加有碍公务的宴请、旅游、出国访问、营业性娱乐等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在企业、金融机构或社会团体兼职。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纪律和操作规程,严禁泄露、出卖国家金融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透露人民银行秘密事项、未对外公布的数据和政策措施,不得复印保密文件资料;发现泄密事实应立即报告。
第十三条 自觉遵守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请休假制度,不准擅离职守。遵守计算机管理制度,维护数据信息安全。
文明办公 弘扬美德
第十四条 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上班时着装整洁、得体。参加重要活动着装庄重大方。工作时间提倡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接待来访或接打电话,应热情、谦和、有礼。
第十五条 创造并保持安全、卫生、有序、优雅的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区内整齐、清洁、美观;爱护公物;遵守办公楼安全保卫的有关制度,自觉维护办公安全和办公秩序。
第十六条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见义勇为、扶正祛邪,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尊老爱幼、尊重妇女等传统美德。
第十七条 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和家庭观,保持健康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响应晚婚晚育的号召;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处理好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和邻里之间的关系,做到和睦相处、互敬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