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守则》的通知
(2000年8月31日 银发[2000]273号)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树立中国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促进金融事业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审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总行报告,总行人事司负责审则的解释。
附: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守则
勤奋学习 提高素质
第一条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条 学习经济、金融理论,掌握与本部门、本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了解现代最新科学知识和管理技术,努力做到一专多能,不断提高对金融改革、发展和金融创新的适应能力。
第三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持之以恒、学以致用,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专业理论知识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敬业爱岗 恪尽职守
第四条 热爱人民银行,热爱人民银行事业,维护人民银行的地位和作用,树立人民银行形象,致力于人民银行的改革和发展,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优良的职业道德,竭诚为人民银行服务。
第五条 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始终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工作规程办事、令行禁止,按时按量、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六条 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提倡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反对弄虚作假,阳奉阴违。
依法监管 竭诚服务
第七条 掌握国家经济金融法规、政策,密切关注并全面了解国内外经济金融动态,不断提高对经济、金融运行状况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为金融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及时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