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的通知
 (环办[2002]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质量,现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为指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划大纲。
  总体规划内容要点如下:

               前言

  前言是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简明阐述,包括该自然保护区基本特征、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编制和实施该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等要素。
  1.基本概况
  基本概况是依据该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资料和现有信息进行的基本描述和分析评价,资料信息不够的应予补充完善。评价应重科学依据,使结论客观、公正。
  1.1 区域自然生态/生物地理特征及人文社会环境状况
  1.2 自然保护区的位置、边界、面积、土地权属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
  1.3 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定位及评价
  1.4 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社会发展功能的定位及评价
  1.5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划分、适应性管理措施及评价
  对自然保护区划分功能区以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既是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的体现,也是为了更好实现保护目标。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应是最具保护价值或在生态进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保护地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3。三区的划分不应人为割断自然生态的连续性,可尽量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地形地物作为区划界线。
  1.6 自然保护区管理进展及评价
  2.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是建立该自然保护区根本目的的简明描述,是保护区永远的价值观表达与不变的追求。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