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核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等七种文件格式的通知
(环发[2002]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已于2001年12月27日发布,并于2002年2月1日起施行。按照《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核、核技术应用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登记卡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文件格式,现予公布。
附件:
1.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略)
2.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略)
3.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填写环境保护登记卡的项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