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定程序:
┌─────┐ ┌──┐
┌───┐1.拟定类别 │风险资产管├─┐2.确定类别一致 │审定│
│复 审├─────→│理部门 │ ├─────────────→│ │
└───┘为损失类 └──┬──┘ │ └──┘
↓ │ ┌───┐ ┌──┐
┌────┐ │3.确定类别 │风险资│ │行长│
│稽核部门│ ├──────→│产管理├─→│审定│
│ ├─┘ 不一致 │委员会│ └──┘
└────┘ └───┘
(1)复审人认定为损失类的贷款,先报所在的管辖/直属分行风险资产管理部门,再报稽核部门;(2)两部门确定类别一致的,此类别即为审定结果;(3)两部门确定类别不一致的,报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行长审定。
(五)数据汇总、上报、分析
数据汇总、上报、分析的负责部门为各分支行和总行的授信管理部门和私人金融业务部门。
数据汇总、上报:各分支行在《操作表》经审定后,对“贷款五级分类子系统”中的有关数据作最后修正、确认,然后汇总生成所有报表,供本行监控、分析和报上级行及总行,其中5张报表同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总行负责汇总全行数据,生成报表,供全行监控、分析,其中5张报表同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数据分析:各分支行要在基础数据和汇总数据的基础上,对贷款五级分类情况作专项分析,并报上级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管辖行除对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作专项分析外,还要对辖内分支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作汇总分析,并负责全辖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分析的上报。总行负责对全行贷款五级分类的专项分析,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六)检查
检查由总行授信管理部负总责,稽核部配合,着重检查贷款五级分类程序的合规性和分类结果的准确性。采取下查一级的原则,检查面为:管辖、直属分行10家,辖属行10家。
八、其他
(一)本方案由交通银行总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