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贷款五级分类涉及部门的职责
1.授信管理部门职责
(1)制定工作计划(包括任务、时间和人员等),组织各相关部门的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协调各项工作,控制分类工作的进程,保证分类工作的质量;
(2)负责公司贷款五级分类的复审和部分审定工作;
(3)负责公司贷款五级分类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向上级行上报;
(4)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报全部贷款的五级分类数据的汇总情况和分析报告;
(5)负责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检查。
2.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直接管理的贷款的初分、初审工作;
(2)负责对拟定为损失类的贷款的部分审定工作。
3.市场营销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直接经办的贷款的初分、初审工作。
4.私人金融业务部门职责
(1)负责各类个人消费贷款的初分、初审、复审和部分审定工作;
(2)负责各类个人消费贷款五级分类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向上级行上报。
5.国外业务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直接经办的信用证、押汇、打包贷款等业务的初分、初审工作。
6.稽核部门职责
(1)负责对拟定为损失类的贷款的部分审定工作;
(2)负责配合授信管理部门进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检查。
7.电脑部门职责
(1)负责“贷款五级分类子系统”软件的开发、维护、管理和培训;
(2)负责贷款五级分类数据输入、输出、汇总、上报的其他支持工作。
8.人教部门职责
(1)负责配合授信管理部门做好贷款五级分类的培训工作。
9.综合计划部门职责
(1)负责贷款五级分类的相关支持工作。
10.财会部门职责
(1)负责贷款五级分类的相关支持工作。
(四)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中管辖行的职责
1.负责完成管辖行本部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辖属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五、贷款五级分类的培训
(一)培训负责部门
总行和各管辖、直属分行的授信管理部门为培训的主办部门,人事教育部门为协办部门。
(二)培训方式
总行负责组织对总行内部所有相关人员和各管辖、直属分行培训教员的培训;各管辖(直属)分行负责组织对本行内部所有相关人员及辖属行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