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资金往来”账户余额为借方时,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行活期户
借:其他应收款——××行汇划透支户(头寸不足透支时)
贷:清算资金往来——汇划网点往来户
“清算资金往来”账户余额为贷方时,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汇划网点往来户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行活期户
管辖行与汇划网点间的清算,按照原有方式或比照通存通兑业务办理。
三、汇划网点的处理
日终,汇划网点根据集中汇划点(或管辖行)清算信息,按照“清算资金往来”账户余额方向不同,分别作如下处理:
“清算资金往来”账户余额为贷方时,打印特种转账凭证一借两贷,其中一联借方凭证和贷方凭证分别作“清算资金往来”和“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的记账凭证、另一联贷方凭证加盖转讫章后送本行资金计划部门(头寸不足透支时,增打一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集中汇划点往来户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集中汇划点(或管辖行)活期户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集中汇划点(或管辖行)汇划透支户(头寸不足透支时)
“清算资金往来”账户余额为借方时,打印特种转账凭证两借一贷,其中一联借方凭证和贷方凭证分别作“存放系统内款项”和“清算资金往来”科目的记账凭证,另一联借方凭证加盖转讫章后送本行资金计划部门。会计分录: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集中汇划点(或管辖行)活期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集中汇划点往来户
第五章 查询、查复及紧急止付的处理
一、查询的处理
1.汇入行集中汇划点和汇划网点收到异地错误汇款信息,按规定需要查询时,由录入员录入原汇划信息的汇出行行号、原汇划信息汇划流水号、查询事由,复核员复核无误后,生成“电子汇划业务查询书”,经指定人员审核授权后,通过清算网络向汇出行进行查询,汇划款项暂作挂账处理。
划收款信息挂账时,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清算中心(或集中汇划点)往来户
贷:其他应付款——待查错汇户
划付款信息挂账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待查错汇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清算中心(或集中汇划点)往来户
待汇出行回复后,根据查复结果办理入账、退汇、转汇等。
2.汇划网点对票据真伪、汇款到账等事务类查询,比照汇款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