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数据库中查询不到有关资料而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和回复期限,同时填写《疑难问题记录单》(附件三)转交座席管理员。
座席管理员接到记录单,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写好回复转交座席员回复客户。回复完毕后,座席管理员将《疑难问题记录单》交信息管理员专夹保管。
客户咨询操作流程图见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 客户投诉
接受客户投诉时,座席员应耐心解释,尽量当场解决投诉问题。
如不能当场解决投诉问题,应填写《客户投诉联系书》(附件五)一式两联,交座席管理员,座席管理员阅审后转交信息管理员。
信息管理员接到联系书,根据投诉具体内容,如能在本部门解决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填写回复意见,并交经理审核签字后通知座席管理员,安排座席员回复客户,联系书专夹保管。
如需本行其他部门或上级行协调解决的,在联系书“转办单位”栏填写转交部门名称,交经理审核签字后,联系书第一联留本部门存根,第二联转交本行其他部门或上级行。
转交本行内的投诉3个工作日内、转交上级行的投诉5个工作日内应给予书面处理意见,并返回联系书第二联。
信息管理员收到书面处理意见后,在联系书第一联“处理结果”填写回复意见,并通知座席管理员,安排座席员回复客户,联系书由信息管理员专夹保管。
客户投诉操作流程图见附件六。
第二十四条 客户建议
收到客户建议后,座席员登记《客户建议记录单》(附件七)并转交座席管理员。
座席管理员接到记录单,整理建议内容,并每周按整理结果登记《客户建议联系书》(附件八)一式两联,转交信息管理员。
信息管理员收到联系书,根据建议内容,涉及本部门的,交经理审核签字,联系书第二联转有关人员。
如需转送其他部门或上级行,信息管理员在联系书“转办单位”栏填写转交部门名称,交经理审核签字,联系书第一联留本部门存根,第二联转送其他部门或上级行。
转送本行内的3日内、转送上级行的5日内给予书面处理意见,并返回联系书第二联。
信息管理员收到书面处理意见后,在联系书第一联“处理结果”栏填写回复意见,如需回复客户,通知座席管理员,安排座席员回复客户。联系书由信息管理员专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