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下发《中国建设银行
电话客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0年12月4日 建总发[2000]122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
为统一全行电话客户服务形象,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全行系统开通95533电话客户服务号码。为加强对电话客户服务的管理,规范电话客户服务,提高电话客户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总行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电话客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下发全行,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95533是全行各业务部门对外电话服务的统一渠道,已开通CALL CEN-TER系统的分行以及采用语音自助服务和电话咨询、投诉、查询等业务的分行,统一采用95533号码接入。
二、各行95533客户服务中心要按照总行的要求做好电话服务运行工作。为保证服务质量,各业务部门应积极给予协助配合。
三、95533是中国建设银行统一的服务品牌,各行95533客户服务中心要按照《办法》中的要求规范化服务,按照问题答案标准答复客户提出的咨询。
四、总行规划CALL CENTER系统只在经济发达、条件较好的一级分行建设,并报总行审批同意。建有CALL CENTER的一级分行,本辖内二级分行客户服务中心不设人工座席。
各行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电话客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上报总行。
附: 中国建设银行电话客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电话客户服务工作的管理,保证电话客户服务渠道畅通,提高电话客户服务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电话客户服务是指通过统一的客户服务号码95533,受理客户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咨询、投诉和建议,以及对账户的查询、挂失等服务,并提供部分自助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