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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办法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贷款余额×月利率
  首次和最后一次还款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最后一次还款日期不能迟于贷款到期日。
 第三十条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方法有两种:
  一、建设银行根据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日期,从约定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当期应偿还贷款利息。若还款账户被冻结、挂失,借款人应重新提供还款账户;
  二、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偿还本金只能采用第二种方式。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利息按照原定的贷款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1个月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建设银行同意后可以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到期日。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贷款期限达到新的期限档次,贷款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档次计息。

          第八章 额度的调整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对使用信用额度的借款人,建设银行将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积分情况,对A级以上借款人每年调整一次信用额度,BBB级以下借款人两年调整一次信用额度。
 第三十四条 额度有效期满时,借款人应偿清额度项下贷款全部本息,并在偿清贷款本息后20日内到建设银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行终止。

          第九章 违约及处置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原借款人的额度自动取消。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建设银行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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