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02年开始建设公文、审判信息无纸化传输系统。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依托电子认证、电子印章。数字签名等技术,逐步实现会议通知、正式公文、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无纸化传输。
(五)积极筹建人民法院公众信息网网站。为公正司法,保证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十五”期间,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建设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审判案件的裁判文书。
各级人民法院应加强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管理,提高人民法院档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档案载体电子化,方便档案利用,提高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要重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管理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二)为保证网络建设顺利进行,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有专门的技术队伍,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建立相应机构。要结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争取用三至五年时间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队伍。
(三)网络建设的硬件系统建设和软件开发工作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聘请计算机专家作为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顾问,指导帮助法院的网络建设工作。
(四)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是《
国家“十五”计划期间人民法院物质建设计划》中的重要项目,各级人民法院要重视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建设经费落到实处。根据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计算机网络建设所需经费在业务经费中列支,各级人民法院应根据网络建设的实际需要,作好所需经费预算,并加强对建设经费的管理。
(五)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根据各级法院网络建设的进展,不定期召开各种会议,组织研讨,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最高人民法院每季度下发《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情况通报》,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情况,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情况通报》,加大系统建设的宣传和指导力度,统一思想,交流经验,探讨方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