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

  依托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教学站点、中等职业学校、已经通过审批为非学历教育服务的培训机构等教育机构,建设为高等学历教育服务的校外学习中心(点),需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门评估。
  (二)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基本建设条件
  1.校外学习中心(点)依托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所必需的场地和辅助设施,并有进一步扩展的能力。
  3.具有符合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需要的硬件系统条件,包括网络接入、局域网络、多媒体学习设备等条件,以及必要的教学资源管理、播放、备份系统等。
  4.拥有一支熟悉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工作,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符合现代远程教育需要的管理和技术队伍。
  5.具有必须在当地完成教学任务所需的实验或实习条件,以及相应的管理与指导队伍。
  三、试点高校和校外学习中心(点)的主要职责
  试点高校要根据各行业、各地区的人才需求和本校现代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规划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布局,遵守试点高校和校外学习中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在建设校外学习中心(点)时,试点高校需与校外学习中心(点)依托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校外学习中心(点)在行政上隶属建设单位,在业务上接受签订协议的试点高校领导。
  (一)试点高校的主要职责
  1.及时向校外学习中心(点)传达国家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
  2.制定并监督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现代远程教育质量。
  3.开展优良学风、考风的建设工作;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制定招生计划,公布招生简章,负责招生工作。
  5.制定现代远程教育的收费标准,并报试点高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
  6.制订教学计划,组织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并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工作。
  7.制定教学大纲和相应的考核标准。
  8.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对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9.对校外学习中心(点)承担的必要的管理环节和教学环节进行指导。
  10.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对课程主持教师、辅导教师和校外学习中心(点)负责人、网络教学系统运行和维护人员、教务管理人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等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
  (二)校外学习中心(点)的主要职责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