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关于
公布2002年第六批已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
(药监市函[200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根据《
药品管理法》和《
关于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执行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554号)的规定,江西省、湖南省、浙江省和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撤销了7家企业7个品种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撤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一)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5月8日撤销湖北鄂洲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龙仁牌医痫丸“赣药广审(文)第2001110464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5月17日撤销吉林延边草仙药业有限公司的肠康宁胶囊“湘药广审(视)第2001080171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三)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5月17日撤销南京第二制药厂的洛美沙星“湘药广审(文)第2001070120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四)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5月17日撤销吉林省博维药业有限公司的肝毒净“湘药广审(文)第2001090270号”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五)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6月4日撤销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的细胞助长美“浙药广审(文)第2002030108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六)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6月5日撤销山东大正药业有限公司的颈痛颗粒“晋药广审(文)第2001070391号”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七)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6月5日撤销内蒙古库伦蒙药厂的扎冲十三味“晋药广审(文)第2001080444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二、对以上已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品种,原审批地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撤销文号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药品广告申请,其它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撤销文号之日起不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异地换号申请。其中,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的细胞助长美已于2002年3月26日被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了“渝药广审(文)第2001120510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因此,该品种撤销文号之日为200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