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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的通报

  河北省高碑店市几年前已经发生过类似的有毒有害气体致人死亡的事件。1999年在高碑店市白沟镇的打工者中就有3名农民工被诊断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中1人发病后4个月死亡。最近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且死亡和患病人数大幅度增加,说明该市箱包生产企业和个体作坊在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当地一些不法业主见利忘义,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一些乡镇领导不负责任,甚至纵容不法业主的违法活动,对发生在本乡镇的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一些地方领导官僚主义严重,对本地区存在的大量违法犯罪活动监督检查和惩处不力;一些职能部门和监管单位严重失职,执法不严,甚至玩忽职守。这也反映出有关地区和部分的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薄,对劳动人民缺乏深厚的感情。河北省高碑店市中毒事件的发生,使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危害,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性质是极其严重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法规政纪,国务院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要从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中深入反思,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地处理好这一事件,并举一反三,研究制订严格管理措施,切实抓好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和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
  (一)痛下决心,彻底整改。首先,要规范箱包生产行业和个体作坊的经营行为,将其全部纳入规范化的管理渠道。要对所有箱包和胶粘剂生产企业及个体作坊逐户检查,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要立即停业,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办理工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缔;要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查处企业和个体作坊偷漏税问题,追缴税款,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彻底整治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照职业卫生标准进行逐户检查,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关闭。第三,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并禁止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督促企业和个体作坊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制度,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补发被拖欠或克扣的工资。
  (二)建章立制,定期检查。要积极探索治本之策,从制度、机制、管理体制上解决问题,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监管办法。省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省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责任,责成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用工、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集中整治的成果能够长期得到巩固。同时,要建立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制度,并定期对在有毒有害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高度负责,处理善后。抓紧对本地所有接触含苯材料的从业人员进行体检,保证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认真做好死亡、患病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赔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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