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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46号——韩国产奔驰MB100轻型客车的公告[失效]
*注:本篇禁令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107号--恢复受理MB100轻型客车的进口报检的公告》(发布日期:2002年10月18日 实施日期:2002年10月18日)解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2第46号)


  2002年4月中旬,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现甘肃地区部分韩国产奔驰MB100轻型客车行驶中排气管与制动油管、后车轴发生碰撞,造成制动油管被砸扁、油路不畅、后轮制动失灵等安全质量隐患。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查和专家分析,初步认定该型号车存在安全质量隐患。
  为确保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1]第1号)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暂停办理韩国双龙汽车公司(SSANGYONG MOTOR COMPANY)生产的:
  (一)商标为MERCEDES-BENZ,型号为:MB100K,MB100D2.3,MB100D2.9,MB1002.3,MB140D2.9,MB1402.3
  (二)商标为SSANGYONG,型号为:ISTANA(MB100),OMNI(MB140)轻型客车报检通关和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禁止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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