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储蓄柜(所)
达标升级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8月16日 交银发[1999]101号)
交通银行各分、支行:
现将《交通银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希望各行据此做好未达标网点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创造条件,推动达标网点升级。明年,在各行进一步开展达标升级活动的基础上,总行将根据《办法》,在全行开展储蓄柜(所)达标升级的认定工作。
附一: 交通银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试行办法
一、为贯彻“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银行信誉”的办行宗旨,坚持储蓄业务集约化经营的方向,强化储蓄柜(所)的管理,逐步实现储蓄柜(所)高产优质,管理科学化,经营规范化,促进我行储蓄业务积极、稳健、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交通银行储蓄柜(所)的达标升级活动以储蓄柜(所)为考核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分极考核”的原则,在总行的领导下实施。
三、成立有分管行长牵头,由储蓄、工会、人教、电脑、财会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分管行长任组长,在储蓄部门设办公室负责检查、验收、协调等工作。
四、储蓄柜(所)的达标升级考核内容分七个方面:
(一)政策和任务;
(二)机构和所容所貌;
(三)人员素质;
(四)核算管理;
(五)营销管理;
(六)服务管理;
(七)安全保卫。(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储蓄柜(所)达标升级分为:
★级柜(所);
★★★级柜(所);
★★★★★级柜(所)等三个等级。
六、储蓄柜(所)各等级的基本要求:
★级:能贯彻国家的储蓄政策、原则,执行金融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按规定组织储蓄业务的核算,按总行颁发的内部岗位分级授权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开展服务和储蓄宣传活动,安全营运;营业厅明亮整洁,所内职工持有上岗证;储蓄业务实行电算化。
★★★级:在★级的基础上,严格贯彻国家的储蓄政策、原则,认真执行金融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较好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按规定组织储蓄业务的核算,按总行规定的内部岗位分级授权规范制度,结合本柜(所)实际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防范机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树立营销意识,服务宣传有特色;营业厅内外设施体现交行形象;所内职工持有上岗证;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到规范营运,存款余额在2000万元以上。
★★★★★级:在★★★级基础上创造出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管理经验,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且存款结构合理;有较强的营销意识,服务手段有创新,办理的储蓄品种齐全,开办信用卡和代理业务;外装饰符合交行统一标识,营业厅宽敞明亮,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存款余额在5000万以上。
七、储蓄柜(所)升级达标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按照本办法考核、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