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收利息--××持卡人户
贷: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户
2.消费交易利息的处理
结息日,打印一联计算利息清单,另填制一联表外科目收入凭证,计算利息清单作附件,作表外科目登记:
收入:贷记卡应计利息--××持卡人户
“贷记卡应计利息”科目应按规定计算复利。
(二)准贷记卡的处理
结息日,打印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单,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汇总打印一联转账借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第三联退持卡人。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持卡人户
贷: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户
(三)贷记持卡人在发卡行规定的还款日未全部偿还使用额度,准贷记卡持卡人超过发卡行规定的透支期限,从使用额度或透支之日起期限超过一年的(不含一年),结计的利息转为催收贷款利息核算,连续使用额度或透支的,以第一笔交易计算。
结计利息时,打印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单,第三联退持卡人,以第一联计算利息清单作借方记账凭证,另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第二联计算利息清单作附件,会计分录:
借:催收贷款利息--××持卡人户
贷:待转营业收入--待转营业收入户
二、持卡人偿还利息的处理
(一)贷记卡的处理
1.享受免息待遇的处理
持卡人在发卡行规定的还款日前偿还全部使用额度的,首先结计从上一个结息日到还款日的利息,按上述“一、(一)2、”的手续处理后,填制一联表外科目付出凭证,作表外科目登记:
付出:贷记卡应计利息--××持卡人户
作上述账务处理后,按各种费用(年费等)、应收利息(现金交易)、取现额度、消费额度的顺序扣款,会计分录:
借:××科目--××户
贷:手续费收入--年费收入户
贷:应收利息--××持卡人户
贷:其他贷款--贷记卡实际使用额度--××持卡人户
2.不享受免息待遇的处理
(1)持卡人超过发卡行规定的还款日还款的
首先结计从上一个结息日到还款日(本金和应收利息)的利息,打印计算利息清单,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持卡人户
贷: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户
同时,将表外已计利息转入表内核算,另填制一联表外科目付出凭证及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会计分录:
付出:贷记卡应计利息--××持卡人户
借:应收利息--××持卡人户
贷: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户
持卡人还款时,按先息后本的顺序作还款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科目--××户
贷:应收利息--××持卡人户
贷:其他贷款--贷记卡实际使用额度--××持卡人户
(2)持卡人按最低还款额方式和超过信用额度的处理
持卡人还款时,发卡行首先结计从上一个结息日到还款日(本金和表外应计利息)的利息,并作表外科目登记:
收入:贷记卡应计利息--××持卡人户
将利息转入表内科目核算,转账时,填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和特种转账凭证(一借一贷),会计分录:
付出:贷记卡应计利息--××持卡人户
借:应收利息--××持卡人户
贷: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户
作上述账务处理后,按各种费用(车费、滞纳金、超限费)、应收利息、催收利息、取现额度、消费额度的顺序扣款,会计分录:
借:××科目--××户
贷:手续费收入--年费收入户
贷: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入户(滞纳金、超限费)
贷:应收利息--××持卡人户
贷:催收贷款利息--××持卡人户
贷:其他贷款--贷记卡实际使用额度--××持卡人户
同时,汇总填制特种转账凭证(一借一贷),会计分录:
借:待转营业收入--待转营业收入户
贷: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户
持卡人按最低还款额方式和超过信用额度用卡,在未全部还清使用额度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时,按月结计的利息直接转为应收利息核算。
(二)准贷记卡的处理
信用卡会计柜台收到持卡人或系统内划转的有关还款凭证,会计分录:
借:××科目--××户
贷:应收利息--××持卡人户
贷:催收贷款利息--××持卡人户
贷:其他贷款--信用卡透支--××持卡人户
同时,汇总填制特种转账凭证(一借一贷),会计分录:
借:待转营业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户
贷: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户
第三节 金融机构往来利息的核算
比照现行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章 其他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挂失与换卡
一、挂失处理手续
持卡人应填制三联银行卡挂失申请书,连同挂失手续费、有效身份证件交柜台经办人员,柜台经办人员应审查挂失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按出纳制度规定收妥款项,填制一式三联业务收费凭证,业务收费凭证加盖现金收讫章,挂失申请书加盖业务用公章,第二联挂失申请书和第三联业务收费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退挂失人,第一联挂失申请书专夹保管,储蓄卡挂失第三联送事后监督。
第一联业务收费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或作附件,第三联业务收费凭证作贷方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或储蓄现金户)
或:××科目--××户
贷:手续费收入--挂失手续费收入户
二、换卡的处理
(一)挂失补卡
持卡人要求补办新卡,持第二联挂失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到发卡行办理换卡手续。补办新卡需交纳工本费。
补卡时,打印业务收费凭证,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第三联退持卡人,会计分录:
借:××科目--××户
贷:营业费用--印刷费户
新卡的卡号要变更,但原有效期及其他资料不变。
(二)到期换卡
按卡时,信用卡部营业柜台经办人员为持卡人开具换卡通知书办理换卡,原银行卡卡号不变,其余手续按上述“(一)挂失补卡”处理。
(三)持卡人在银行卡有效期内,因自然磨损、签名出错、密码遗失、磁条损坏等原因,需要临时换卡的,发卡行要收回旧卡,发给新卡,原银行卡卡号不变。其余处理手续按上述“(一)挂失补卡”办理。
第二节 销户的核算
一、准贷记卡销户的处理
(一)个人卡销户的处理
持卡人申请销户必须全部偿还透支本息方可办理,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申请销户时,持卡人应填写“注销龙卡申请书”一式两联,连同信用卡一并交信用卡会计柜台,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第一联退持卡人,第二联专夹保管。
在登记销户45天后,持卡人凭身份证、销户申请办理正式销户手续。发卡行结计利息并填制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单,第三联退持卡人,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利息支出--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信用卡存款--个人卡存款--××持卡人户
同时,按取现或转账支款的手续办理销户,会计分录:
借:信用卡存款--个人卡存款--××持卡人户
贷: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户
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将收回的信用卡切角作废,并登记《废卡登记簿》。
(二)单位卡销户。
除按个人卡手续办理外,还必须审核单位介绍信。销户时,首先结计利息,并将利息转入持卡人账户,处理手续比照上述“(一)个人卡的处理”。然后将单位卡的存款全部转入基本账户,不得支取现金,转账时,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会计分录:
借:信用卡存款--单位卡存款--××持卡人户
贷:××科目--××户
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将收回的信用卡切角作废,并登记《废卡登记簿》。
二、贷记卡销户的处理
持卡人申请销户必须偿还全部使用额度及各种费用、利息等方可办理,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持卡人应填制一式两联“注销龙卡申请书”,将申请书、贷记卡一并交会计柜台。会计柜台审核无误后加盖业务用公章,第一联退持卡人,第二联专夹保管。将收回的信用卡切角作废,并登记《废卡登记簿》。
在登记销户30天后,持卡人凭第一联销户申请书、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正式销户手续。销户的会计处理比照本节“一、准贷记卡销户的处理”手续办理。
三、储蓄卡销户的处理
持卡人办理储蓄卡销户应到原开户网点办理,并填写储蓄卡销户申请书交开户储蓄网点。
销户时,持卡人填写取款凭条,连同储蓄卡、本人身份证一并交开户网点。开户网点收到取款凭条,审核无误后,结计持卡人账户利息,打印三联计算利息清单,加盖现金付讫章,第三联连同现金交持卡人,第一联作利息支出借方记账凭证,以取款凭条作活期储蓄存款借方记账凭证,现金付出凭证作贷方记账凭证,第二联计算利息清单作附件,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持卡人户
借:利息支出--××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现金--储蓄现金户
收回的储蓄卡应作切角作废处理,并登记《废卡登记簿》。
第三节 截获卡付卡
截获止付卡后,要登记止付卡登记簿,将该卡打洞作废,填制截获止付卡没收单一式三联,一联自留,二、三联连同作废银行卡一并交当地信用卡部。信用卡部经办人员收到截获止付卡没收单,与止付卡名单核对无误后,根据截获止付卡没收单填制一联支款单作“手续费支出”科目借方记账凭证,截获止付卡没收单作附件,现金付出凭证作贷方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手续费支出--手续费支出户
贷:现金--业务现金户
第四节 睡眠户的核算
一、转收益的处理
转账时根据批准文件填制一份清单,根据清单填制特种转账借方和贷方凭证各一联分别作借贷方记账凭证,清单作借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
借:信用卡存款--单位(个人)卡存款--××持卡人户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户
转账后原账户作销户处理,将上一个结息日到转账日的利息积数冲减。
二、持卡人支取睡眠户存款的处理
睡眠户转作收益后,如持卡人支取(单位卡为转至其基本账户,下同)时,持卡人应提供信用卡和本人身份证(单位卡还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柜台人员经审计无误后收回信用卡,并填制一式三联计算利息清单,补记利息(按支取时挂牌利率计算),并填制一联支款单(含利息)(单位卡还应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经负责人批准后,按持卡人要求办理支款手续,或重新开立信用卡账户。
(一)持卡人支取款项的处理
第一联计算利息清单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或附件),第三联退持卡人,支款单作“营业外支出”科目的记账凭证,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