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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建设部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建质[2002]12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当前,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总的形势比较严峻,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公共交通等方面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施工行业,今年以来已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8起,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6.45%。部分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一些城市的游乐场所、施工现场及大量危旧房屋等都不同程度存在事故隐患。为落实国务院第58次常务扩大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部署,我部决定在全国建设系统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三)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情况;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和职责履行情况;
  (五)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的重点领域
  这次检查,以建筑施工、燃气、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架空索道及危旧房屋为重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是工程坍塌,塔吊倒塌和高处坠落的预防;
  (二)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储灌厂、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使用燃气的公交车辆;
  (三)城市客运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公交车辆、地铁、轮渡等公共交通的安全运行;
  (四)公园、风景名胜区方面,重点检查公园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架空索道,以及游人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段;
  (五)城市房屋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校舍和居民住宅等危旧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三、检查的方式
  (一)上级单位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在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进行自查的同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进行抽查。建设部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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