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 实物投资验资询证审核、登记操作规程
┌──────┬─────┬────┬───────────┬───┬───────────┐
│ 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审核要素 │授权 │ 注意事项 │
│ │ │ │ │范围 │ │
├──────┼─────┼────┼───────────┼───┼───────────┤
│ │ │ │ │ │ 1.5个工作日内回函;│
│ 《财政部、│ 1、外方 │ 外国│ 1、外方出资情况询证│ 分局│ 2.核对无误后,给予│
│国家外汇管 │出资情况询│投资者应│函中“外方出资情况明细│及辖内│外资外汇登记编号并予以│
│理局关于进 │证函 │如实履行│表”所列实物出资金额是│支局按│登记; │
│一步加强外 │ 2、无外 │实物出资│否小于或等于进口货物报│属地原│ 3.核对有误的,不给│
│商投资企业 │汇指定银 │义务和有│关单金额; │则办理│予外资外汇登记编号、不│
│验资工作及 │行和外汇 │关管理程│ 2、进口报关单是否与│。 │予登记; │
│健全外资外 │局业务专 │序 │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 │ 4.由于商品价值鉴定│
│汇登记制度 │用章的进 │ │统中电子底联相符,是否│ │的原因,实物出资登记金│
│的通知》 │口货物报 │ │已凭以付汇; │ │额可以小于进口货物报关│
│ 《国家外 │关单(复印 │ │ 3、对于外中合资、合│ │单列示金额; │
│汇管理局关 │件) │ │作经营企业外方以实物投│ │ 5.外汇局不必在询证│
│于开展外商 │ │ │资的,询证函中所列进口│ │函上发表意见。 │
│直接投资外 │ │ │报关单备注栏是否注明商│ │ │
│汇登记工作 │ │ │品价值鉴定书编号。 │ │ │
│有关问题的 │ │ │ │ │ │
│通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