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预算拨款,是各级财政机关根据核定的预算计划,通过财政总会计,拨给各预算单位和拨存建设银行的预算资金,它是国家预算分配预算资金的开始,是各预算单位进行生产建设、完成事业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财力保证。各级财政总会计,既要按计划保证供应预算资金,又要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和监督。
预算拨款属于待结算资金。各级财政总会计不得以拨作支,领款单位不得以领代报。
预算拨款应当按照经费领报的隶属关系逐级转拨办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作为主管会计单位,直接和财政机关发生领报关系:
一、人员编制不满10人的单位;
二、年度经费预算不足两万元的单位;
三、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
第三十四条 财政机关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拨款,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以下两种拨款方式:
一、限额拨款方式。财政机关在核定的年度预算范围内,分期给用款单位下达用款额度。即“经费限额”,由国家银行参与组织、监督,并核算反映预算拨款支出。
限额拨款方式,有利于预算资金的集中使用,可以及时掌握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简化拨款事务,便于年终清理结算。中央预算单位遍及全国,比较分散,财政部对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实行限额拨款办法,地方预算单位是否实行限额拨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机关与银行商定。
二、划拨资金方式。由财政机关按月一次或分次签发库款拨付凭证,通过国库,将预算资金直接划入主管会计单位在银行的存款户,由主管单位按照预算所规定的用途,办理转拨或支用。每月终了,由预算单位逐级编报“单位预算会计报表”。
第三十五条 为了保证支出预算的正确执行和预算资金的灵活调度,预算拨款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根据核定的年度预算或季度(分月)计划拨付。不得办理超预算、无计划的拨款。
二、根据事业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拨付。既要保证资金需要,又要防止积压浪费;既要考虑本期计划需要,又要掌握上期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以促进各单位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预算资金。
对于不按期报送单位预算会计报表的单位,财政机关有权停拨其下期经费。
三、根据财政机关的国库存款情况拨付,以保持预算资金调度的平衡。
第三十六条 各项预算拨款,除按“会计科目”登记总帐外,对于行政事业等经费,还应设置经费拨款明细帐,对于拨存建设银行的预算资金,可不设明细帐。财政机关经办的直接支出,不通过预算拨款帐核算。
第三节 预 算 支 出
第三十七条 各级财政总预算支出,除财政机关经办的直接支出外,均以“银行支出数”作为核算基础。“银行支出数”是基层用款单位在核定的预算范围内,从开户银行支款的数额,体现财政总预算分配资金的结束,单位预算使用资金的开始。各级财政机关必须坚持以基层用款单位的“银行支出数”作为总预算支出报销的数字基础。既不得随意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也不要以“实际支出数”作为财政总预算支出的数字基础,以免造成财政收支结余不实。
第三十八条 各项总预算支出的报销根据规定如下:
一、各项事业行政经费支出。根据各主管会计单位报来的汇总单位预算会计报表所列“银行支出数”,列报财政总预算支出。
二、建设银行经办的基本建设拨款(贷款)支出,根据建设银行每月报来的银行会计报表所列基层开户行的“银行支出数”列报财政总预算支出。
三、下列财政机关直接经办的支出以财政拨款数列报财政总预算支出。对国营企业的支出拨款、包干使用的专项资金拨款(不需单独报帐部分)、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简易建筑费、价格补贴、建立各种财政专项周转基金款、对差额单位的差额补助和对其他单位的一次性补助以及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补助支出、上解支出。
财政机关拨给事业单位的储备用周转金,按拨出数列支。
第三十九条 各级财政总会计的预算支出,除按“会计科目”登记总帐外,还应当根据总会计的支出预算特点,按下列要求设置预算支出明细帐。
一、事业行政经费支出,每月根据各主管会计单位报来的月报记一次帐,可采用“表式帐”。每月按“款”分单位设置。也可用三栏或多栏式帐簿登记预算支出明细帐,但不得无明细帐。
建设银行经办的基本建设等支出的明细帐也可参照办理。
为了便于登记“银行支出数”部分的预算支出帐,可以编制“银行支出数汇总表”据以记帐。格式如下(见下页)。
二、财政部门直接经办的支出,按“款”分部门应设三栏式或多栏式帐户核算。
第四节 国 库 存 款
第四十条 为了集中管理财政库款,统一调度预算资金,各级财政机关均由财政总会计统一在同级国库开立“国库存款”和“预算外存款”两个帐户。分别用来核算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以及往来款项等会计事务。财政机关的财政专项周转基金可以由总会计统一在有关专业银行单独开立存款帐户。
银 行 支 出 数 汇 总 表
财政机关名称 年 月份 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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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目和机关名称 ┃ 本 月 数 ┃ 本年累计数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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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业费 ┃ ┃ ┃
甲 机 关 ┃ ┃ ┃
乙 机 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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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业费 ┃ ┃ ┃
甲 机 关 ┃ ┃ ┃
乙 机 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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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经费支出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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