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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年第6号——撤销马来西亚马婆信用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02]第6号)
截至2001年12月31日,马来西亚马婆信用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MBF Card Services SDN BHD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驻在期限已届满,但未向我行提出展期申请。根据《
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第
十六条
、
二十五条
规定,现公告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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