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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2年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的意见[失效]

  2.终端机具改造工作实行出机行负责制,城市中心统一管理和运营的POS机具由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联)负责改造,已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管理和运营的POS机具改造工作由原机具所有行负责落实。
  3.中国银联要抓紧完成银行卡跨行通用相关差错处理、投诉处理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并尽快规范各城市中心跨行交易收费办法及标准。各商业银行要按照统一标准,完成本行内银行卡跨行通用相关清算、差错与纠纷处理等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二)继续做好现有各类银行卡的联网通用工作。
  各商业银行要全面开放各类银行卡的消费和ATM取现功能,切实提高银行联网通用效果。
  1.各商业银行系统内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年内必须实现地市级以上城市的联网运行,做到本行发行的各类银行卡在本系统内的跨地区通用。
  2.尚未按要求完成开放发卡行业务的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等,必页在2002年上半年完成有关业务开放工作
  3.各行在100个城市(见附件2)发行的各类银行卡10月底前必须实现在这些城市内所有ATM和POS等受理机具上跨行通用。
  (三)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银行卡联网通用效果。
  1.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化要求,做好终端机具的标准化改造和系统内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的优化工作,全面提高系统内异地交易成功率,力争2002年内将系统内异地交易的成功率提高到80%以上。
  2.切实采取措施,大力发展特约商户,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方便群众使用。2002年底前,各行应力争使本行的特约商户数量在现有基础明显增长,并要避免出现新的设备重复摆放现象。
  3.继续开展POS清理整顿工作,配合100个城市联网通用工作进程,2002年内力争在这些城市实现“一柜一机”目标。同时,要充分利用清理整顿后的富余资源,做好新增特约商户的开发和受理环境改善工作。
  4.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出台有关支持银行卡使用、推动受理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重点做好北京和成都两市的试点工作。
  (四)普及推广“银联”标识卡。
  普及推广“银联”标识卡的目的是方便广大消费者和商户的使用与受理,切实提高银行卡跨行交易的成功率和服务质量。各商业银行2002年内要在总结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等五城市“银联”标识卡发行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银联”标识卡的普及应用工作扩大到附件确定的40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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