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标准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复审结果及时安排有关强制性标准的修改、修订工作。
附件1:
强制修订强制性标准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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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
│ (中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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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
│ (英文) │(注:必须填写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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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起草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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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或修订 │ │被修订标准│ │ 计划起止时间 │ │
│ │ │ 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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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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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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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强制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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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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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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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所涉及的产品目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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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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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 │经费预算│ 万元 │
│标准编号及名称 │ ├────┼───────┬────┤
│ │ │经费来源│国家拨款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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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 │技术委│ │主管部│ │
│单位│ │员会或│ │门意见│ │
│意见│ │技术归│ │ │ │
│ │ │口单位│ │ │ │
│ │ │ 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签字、盖公章) │ │(签字、盖公章)│ │(签字、盖公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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