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0号--关于废止部分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08年3月27日 实施日期:2008年4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2年第5号)
经研究,决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4《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进行修改。经修改附后的《通知书》式样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原《通知书》式样同时废止。
附件: 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修改后式样):
海关总署
二00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编号:________
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
(修改后式样):
____________: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经海关审核,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对你单位实施A类管理,调整为按_____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