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7月6日 农银发[1999]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各直属院校,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客户统一授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授信是控制单一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统一管好银行的本外币信用和表内外信用的信贷管理制度。在当前社会信用秩序和银行管理体制下,实施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总行已成立了客户统一授信工作领导小组,何林祥行长任组长,王川副行长、杨明生副行长任副组长,张晓松(信贷管理一部总经理)、李筠(信贷管理二部总经理)、姜尚君(信贷管理三部总经理)、杨琨(市场开发部总经理)、罗熹(资产风险监管部总经理)、朱卫国(银行卡部总经理)、李保金(法规部副总经理)、王钢(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林云霞(综合计划部副总经理)为成员。各行也要高度重视统一授信工作,把其作为防范客户信用风险、提高资产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为保证统一授信工作的顺利实施,各行要指定一个信贷部门负责客户统一授信的组织实施和审查报批工作,不得多头管理。同时,要加强部门配合,法规部门要把好公开统一授信的法律制度关;市场开拓部门要按照公开统一授信的标准(即双优标准),大力开拓适宜公开统一授信的优良客户,提高农行的整体客户质量;资产风险监管部门要配合信贷部门,加强对授信客户的风险监管,做好风险信贷资产的保全工作;资金计划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保证统一授信客户、特别是公开统一授信客户的合理资金需求。
二、今年实施统一授信工作的重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结合我行客户的实际状况,总行决定今年首先对跨国、跨地区的企业集团和集团性企业以及我行贷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一客户,实施统一授信管理。在此基础上,明年再对所有的法人客户推开。今年,做好大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工作,要紧紧结合贷款清理与分类工作和客户普查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边普查、边授信。
三、严格公开统一授信。为既能拓展优良客户,又能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农业银行实施公开统一授信,必须坚持审慎的原则。第一,要严格条件。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选择适宜公开统一授信的客户。第二,要严格审批。为防止个别单位用变相的公开统一授信规避信用授权的行为发生,公开统一授信实行总行和一级分行审批管理,一级分行不得转授权;各行公开统一授信和内部统一授信的审批权限相同,按照总行已下达的授权书中的授信的授权执行;对已进行转授权的行,一律视同为内部统一授信的转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