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
(一)检查范围:一是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生产企业、维修网点或繁育基地;二是产销相对集中地我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三是经营与管理脱节的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四是短缺、紧俏的农资产品。
(二)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与管理脱节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国家禁用、限用以及标签不全农资产品的;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的;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的各类农资产品的;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合格证的;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识的;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九是农资生产销售中计量违法的。
(三)攻克的难点。一是要严肃查处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二是要严厉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二是要进一步清理农资生产经营与执法监督不分的问题;四是加大对制假售假案件和人员的查处力度,继续做好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坚决杜绝只查不罚、查多罚少、以罚代刑等现象;五是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完善制度,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各部门和各地方要根据农资打假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打击力度,探索农资打假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农资打假工作取得实效。当前要突出建立农资执法监督公示制度,大要案跟踪追查制度,举报、投诉和管理查处制度,农资打假领导责任制度,农资打假信息交流制度和农资打假奖励制度。
同时,各部门、各地方要落实农资打假专项经费,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并结合地方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农资质量监督管理职能,明确执法主体,统一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作用。在农资打假过程中,要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的正面典型,对大要案和制假售假窝点要及时进行爆光,以威慑制假售假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
五、加强沟通,建立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