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印发《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市发[20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厅(局、委、办)、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2002年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制定了《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已对今年农资打假工作作出部署的有关部门和地方,在落实工作部署时,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强联合协作,落实好本方案的各项要求。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联系。
附件:1.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2.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联系电话(略)
二00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2001年,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各地方通力合作,积极工作,全国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三重一大”(即: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整治和大要案的查处)和“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农资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经济秩序日趋规范,联合打假的格局基本形成;按照国务院及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把农资打假专项斗争推向深入,根据2001年农业部、
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农市发[2001]第4号)要求,结合2002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新形势,经2002年第一次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会议研究,现就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