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方针与发展目标
科技发展的经验表明,只有抓住科技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地确定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科技事业才能得到迅速发展。
(一)指导方针与基本原则
“十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科技工作要面向经济建设,围绕结构调整,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总体跟进、重点突破,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方针(简称“创新、产业化”方针),力争在主要领域跟住世界先进水平,缩小差距;在有相对优势的部分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局部可跨越领域,实现突破。
遵照“创新、产业化”指导方针,“十五”科技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突出国家目标。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确定科技发展重点,加强战略研究和宏观调控,统筹考虑近、中、远期目标,推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展。
2、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运用市场竞争与合作机制提高科技活动的效率和效益,全面推进科技发展。
3、实现技术跨越。在我国具有相对优势或战略必争的关键科技领域,精心组织,加强产业研联合,力争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
4、强化自主创新。坚持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切实加强基础研究,重视原始性创新,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5、加强军民结合。贯彻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方针,增强国防科技自主发展能力,坚持寓军于民,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推进军民技术的双向转移,为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6、体现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创新人才在科技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创造环境,优化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潜能。
7、促进区域科技协调发展。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推动区域科技合作和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发展目标
我国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国家创新体系;加速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综合国力和保障国家安全;大幅度提高我国科技的总体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族的科技素质。
“十五”期间,科技发展的目标是:
1、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建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在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大、对国民经济发展能够产业显著推动作用的关键技术领域,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建设一批国际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一批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使我国农业和工业、服务业主要领域的技术水平达到发达国家九十年代中期水平,部分领域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2、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有所突破。集中力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关键作用以及我国具有优势的重要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到2005年,力争在若干重要科学领域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接近或达到世界前沿,取得一批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开创性科研成果,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
3、为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发展科技工作体系,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口素质,改善生存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减灾防灾、社会保障与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4、全社会科技投入明显增长、到200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企业R&D经费投入占全社会R&D投入的比例超过50%,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