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抵押]是指抵押人以自有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购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金融机构代其支付剩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该金融机构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抵押金额]是指抵押物的实际价值。
(三)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租赁面积] 是指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各类房屋的建筑面积。
[租赁金额] 是指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各类房屋的租金金额。
二、房地产交易税费
(一)税费类别
[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营业税]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附加]是指对交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
[个人所得税]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保证金]指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转让时,就其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所收取的费用。
[房屋权属登记费]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按照国家政策收取的费用。
[其他]指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其他税费,如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等。
(二)税费征收
[应征]是指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各单位及个人应该交纳的税费金额。
[实征]指由有关部门收取或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代征实际收到的税费金额。
第六章 房地产中介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
[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指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包括: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经纪等机构。
[从业人员] 是指报告期末,在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等领域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人员。
[执业资格人员] 是指报告期末,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人员。
[从业资格人员] 是指报告期末,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的人员。
[业务量] 是指报告期内,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等业务所涉及的估价额、交易额等。
二、房地产咨询
[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价格的经营活动。
[房地产价格评估总收入]是指房地产专业估价机构从事土地、房产价格等评估业务所得的评估费收入。
[评估标底物总价值]是指房地产专业估价机构从事土地、房产价格评估的各类标底物的价值合计。具体包括土地、居住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其他用途房地产等。
[利润]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
四、房地产经纪
[房地产经纪] 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经纪总收入]是指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经纪业务活动所得的中介服务费收入。
[新建房经纪收入]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为开发商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策划、包装、销售、招租等经纪业务,并按一定比例收取的中介服务费总计。
[存量房经纪收入]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存量房销售、招租等经纪业务,并按一定比例收取的中介服务费总计。
[代理交易总面积] 是指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各类房屋交易的面积合计。
[新建房代理销售面积] 是指各类新建房代理销售面积的合计,包括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及其他房屋的销售面积。
[新建房代理租赁面积] 是指各类新建房代理租赁面积的合计,包括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及其他房屋的租赁面积。
[存量房代理销售面积] 是指各类存量房代理销售面积的合计,包括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及其他房屋的销售面积。
[存量房代理租赁面积] 是指各类存量房代理租赁面积的合计,包括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及其他房屋的租赁面积。
[其他代理交易面积] 是指除以上四项代理交易面积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代理交易面积,包括赠与和继承等的成交面积。
[代理销售成交合同金额] 是指房地产中介机构对商品房及以外的所有房产进行代理销售并签销售合同的成交金额。
[新建房代理销售成交合同金额] 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为开发商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并签订销售合同的商品房成交金额,包括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及其他房屋的销售成交金额。
[存量房代理销售成交合同金额] 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存量房市场代理销售,并签订销售合同的商品房成交金额,包括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及其他房屋的销售成交金额。
五、住房置业担保
1.单位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设立或当地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的日期。
[单位人数] 是指统计期末,在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它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在企业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单位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所属类型的代码,如国有企业代码为11,代码:( )填11。
2.注册资本金
[注册资本金额] 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总额,包括实物资本和货币资本。
[政府预算资助] 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中,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投入的部分。
[资产划拨] 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中,来源于政府或政府部门以实物资产投入的部分。
[企业入股] 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中,来源于企业以资金或实物资产投入的部分。
[其他] 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中,来源于除政府预算资助、资产划拨和企业入股以外的其他资金或实物资产投入的部分。
3.经营情况
[本期担保户数] 是指统计期内,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的户数。
[累计担保户数] 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提供担保服务的累计户数。
[本期担保面积] 是指统计期内,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所购住房的面积总和。
[累计担保面积] 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所购住房的总面积。
[本期担保金额] 是指统计期内,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住房贷款金额。
[累计担保金额] 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从成立到统计期末,由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住房贷款金额的累计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