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19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9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的通知
(建住房[2002]6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十五”期间统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制定了《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编制2001年年报起执行。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主要包括房屋、房屋用地、房屋及居住状况、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房屋权属、物业管理及房屋修缮、房屋拆迁、房地产行业学会协会、住房制度改革共十一个部分。各地在组织2001年年报和2002年定期报表的上报工作时,应将《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与《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同时布置。
附件:《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
目录
第一章 房屋
一、房屋分类
二、房屋面积
第二章 房屋用地
一、房屋用地面积
二、房屋用地按用途分类
三、土地管理
第三章 房屋及居住状况
一、房屋状况
二、房屋建设状况
三、居住状况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基本情况指标
三、房地产投资完成情况
四、资金来源
五、土地购置和开发情况
六、房屋面积及价值指标
七、商品房屋销售与出租情况
八、开发经营情况
九、其他指标
第五章 房地产交易
一、房地产交易
二、房地产交易税费
第六章 房地产中介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
二、房地产咨询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
四、房地产经纪
五、住房置业担保
第七章 房屋权属
一、房屋权属登记
二、房屋权属登记分类
三、房屋权属证书
四、房地产权属档案
第八章 物业管理及房屋修缮
一、物业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九章 房屋拆迁
第十章 房地产行业学会、协会
第十一章 住房制度改革
一、房改及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
第一章 房屋
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存量房] 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再上市房] 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一、房屋分类
(一)按房屋用途分类
房屋用途应按设计所规定的用途进行划分。如果与住宅、商业经营用房有关的兼有两种以上用途的房屋,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如一栋住宅楼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层为商店,其余为家属住宅,则应将地下室面积计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积计入商业营业用房,其余面积计入住宅,如一座厂房带有生活间、办公室,可都计入厂房面积。
1、住宅
[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住宅按套统计。两户合用一套的住宅,按一套统计;一户用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按实际套数统计。
[非成套住宅]是指供人们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房屋。
[集体宿舍]是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单身职工、学生居住的房屋。
2、工业、交通、仓储用房
[工业用房]是指独立设置的各类工厂、车间、手工作坊、发电厂等从事生产活动的房屋。
[公用设施用房]是指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公厕、殡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房屋。
[铁路用房]是指铁路系统从事铁路运输的房屋。
[民航用房]是指民航系统从事民航运输的房屋。
[航运用房]是指航运系统从事水路运输的房屋。
[公交运输用房]是指公路运输、公共交通系统从事客、货运输、装御、搬运的房屋。
[仓储用房]是指用于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用房。
3、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
[商业服务用房]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
[经营用房]是指各种开发、装饰、中介公司等从事各类经营业务活动所用的房屋。
[旅游用房]是指宾馆、饭店、乐园、俱乐部、旅行社等主要从事旅游服务所用的房屋。
[金融保险用房]是指银行、储蓄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从事金融服务所用的房屋。
[电讯信息用房]是指各种邮电、电讯部门、信息产业部门,从事电讯与信息工作所用的房屋。
4、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
[教育用房]是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职业学校、业余学校、干校、党校、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电视大学等从事教育所用的房屋。
[医疗卫生用房]是指各类医院、门诊部、卫生所(站)、检(防)疫站、保健院(站)、疗养院、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保健、防疫、检验所用的房屋。
[科研用房]是指各类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研究设计、开发所用的房屋。
5、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
[文化用房]是指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从事文化活动所用的房屋。
[新闻用房]是指广播电视台、电台、出版社、报社、杂志社、通讯社、记者站等从事新闻出版所用的房屋。
[娱乐用房]是指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剧团等从事文娱演出所用的房屋。
[园林绿化用房]是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苗圃、花圃、花园、风景名胜、防护林等所用的房屋。
[体育用房]是指体育场、馆、游泳池、射击场、跳伞塔等从事体育所用的房屋。
6、机关事业办公用房
[机关事业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行政、事业单位等所用的房屋。
7、军事用房
[军事用房]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机关、营房、阵地、基地、机场、码头、工厂、学校等所用的房屋。
8、其他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