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清晰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持有人名册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招募说明书(草稿)
应当清晰地说明基金认购、申购与赎回安排、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持有人服务等内容,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人决策的全部事项,充分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方便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五)代销协议(草稿)
应当清晰界定基金销售代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等业务活动中的权力、义务关系。
(六)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包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有关开放式基金发行申请的决议、对基金经理人选的审核意见等,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单独列明。
(七)发行方案
1.基金产品方案准备情况说明
(1)关于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目标、投资对象及投资范围的说明材料;
(2)关于基金目标客户的说明材料。根据基金的投资理念说明基金所面对的目标客户及其风险、收益偏好;
(3)关于基金投资组合、选股标准、投资决策及投资操作程序的说明材料。说明基金以什么原则、方法及评价指标来保证投资组合计划的贯彻和实施;
(4)衡量基金操作水平的比较基准与拟发行基金的模拟效果分析或实证分析;
(5)基金投资风险的工具及防范措施;
(6)可行性分析材料。包括国际比较、市场需求、基金推出后对市场及个股影响的数据分析等。
2.开放式基金技术保障系统准备情况说明
3.开放式基金危机处理计划(BCP)准备情况说明
4.募集方案及发行公告
包括基金发行销售活动的组织安排,发行公告草稿、有关宣传材料等
5.与管理新基金有关的投资、交易及清算技术准备情况
6.基金经理人员情况
7.拟发行基金与公司目前所管理基金在品种设计上的特点比较分析
(八)基金管理人财务报告
(九)代销机构情况说明
1.代销机构资格条件说明;
2.代理销售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
3.内部监察和控制制度。
(本段说明内容可参照证监发[2001]150号文件和证监函[2001]277号文附件)
(十)基金注册登记机构(TA)相关情况说明
(十一)法律意见书
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对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资格以及基金发行文件等出具法律意见。
三、附加参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