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费率显失公平,侵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四)费率低于成本或可能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五)保险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事由。
第七条 保险公司在制订、调整车险费率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一)随车因素
车辆使用性质(如私人车辆与非私人车辆、营业车辆与非营业车辆等)、类型、厂牌型号、核定吨位、核定载客数、车身颜色、制造年月、是否固定停放、事故记录等。
(二)地区因素
行驶区域内的道路状况,是否仅在特定路线行驶等。
(三)随人因素
年龄、性别、驾龄、职业、婚姻状况、单人还是多人驾驶、违章肇事记录、影响安全驾驶的因素等。
第八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车险核算,注重基础数据积累,为费率的制订和调整提供充分的依据。
第九条 保险公司应按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报送车险监管报表。
第十条 保险公司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保险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公布、使用未向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车险费率的;
(二)备案后未向社会公布即按调整后的车险费率承保的;
(三)故意欺骗、误导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
(四)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二:
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月报表******表
报表编号:保监统M2-02****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单位:万元、件、辆
┌─────────────┬─┬───┬───────┬─────────┐
│ 险别 │ │ │ 基本险 │ 附加险 │
│ │ │ 合计 ├───┬───┼───┬─────┤
│ │行│ │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其他附加险│
│ │ ├─┬─┼─┬─┼─┬─┼─┬─┼──┬──┤
│ │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期│本年│
│ │号│期│年│期│年│期│年│期│年│数 │累计│
│项目 │ │数│累│数│累│数│累│数│累│ │ │
│ │ │ │计│ │计│ │计│ │计│ │ │
├─────────────┼─┼─┼─┼─┼─┼─┼─┼─┼─┼──┼──┤
│一、保险业务收入 │1 │ │ │ │ │ │ │ │ │ │ │
├─────────────┼─┼─┼─┼─┼─┼─┼─┼─┼─┼──┼──┤
│1.保费收入 │2 │ │ │ │ │ │ │ │ │ │ │
├─────────────┼─┼─┼─┼─┼─┼─┼─┼─┼─┼──┼──┤
│2.分保费收入 │3 │ │ │ │ │ │ │ │ │ │ │
├─────────────┼─┼─┼─┼─┼─┼─┼─┼─┼─┼──┼──┤
│3.追偿款收入 │4 │ │ │ │ │ │ │ │ │ │ │
├─────────────┼─┼─┼─┼─┼─┼─┼─┼─┼─┼──┼──┤
│二、保险业务支出 │5 │ │ │ │ │ │ │ │ │ │ │
├─────────────┼─┼─┼─┼─┼─┼─┼─┼─┼─┼──┼──┤
│1.赔款支出 │6 │ │ │ │ │ │ │ │ │ │ │
├─────────────┼─┼─┼─┼─┼─┼─┼─┼─┼─┼──┼──┤
│ 减:摊回分保赔款 │7 │ │ │ │ │ │ │ │ │ │ │
├─────────────┼─┼─┼─┼─┼─┼─┼─┼─┼─┼──┼──┤
│2.分出保费 │8 │ │ │ │ │ │ │ │ │ │ │
├─────────────┼─┼─┼─┼─┼─┼─┼─┼─┼─┼──┼──┤
│3.分保赔款支出 │9 │ │ │ │ │ │ │ │ │ │ │
├─────────────┼─┼─┼─┼─┼─┼─┼─┼─┼─┼──┼──┤
│4.分保费用支出 │10│ │ │ │ │ │ │ │ │ │ │
├─────────────┼─┼─┼─┼─┼─┼─┼─┼─┼─┼──┼──┤
│5.手续费支出 │11│ │ │ │ │ │ │ │ │ │ │
├─────────────┼─┼─┼─┼─┼─┼─┼─┼─┼─┼──┼──┤
│6.营业税金及附加 │12│ │ │ │ │ │ │ │ │ │ │
├─────────────┼─┼─┼─┼─┼─┼─┼─┼─┼─┼──┼──┤
│7.营业费用 │13│ │ │ │ │ │ │ │ │ │ │
├─────────────┼─┼─┼─┼─┼─┼─┼─┼─┼─┼──┼──┤
│ 减:摊回分保费用 │14│ │ │ │ │ │ │ │ │ │ │
├─────────────┼─┼─┼─┼─┼─┼─┼─┼─┼─┼──┼──┤
│8.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15│ │ │ │ │ │ │ │ │ │ │
├─────────────┼─┼─┼─┼─┼─┼─┼─┼─┼─┼──┼──┤
│三、准备金提转差 │16│ │ │ │ │ │ │ │ │ │ │
├─────────────┼─┼─┼─┼─┼─┼─┼─┼─┼─┼──┼──┤
│1.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 │17│ │ │ │ │ │ │ │ │ │ │
├─────────────┼─┼─┼─┼─┼─┼─┼─┼─┼─┼──┼──┤
│ 减: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18│ │ │ │ │ │ │ │ │ │ │
├─────────────┼─┼─┼─┼─┼─┼─┼─┼─┼─┼──┼──┤
│2.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9│ │ │ │ │ │ │ │ │ │ │
├─────────────┼─┼─┼─┼─┼─┼─┼─┼─┼─┼──┼──┤
│ 减: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0│ │ │ │ │ │ │ │ │ │ │
├─────────────┼─┼─┼─┼─┼─┼─┼─┼─┼─┼──┼──┤
│四、承保利润 │21│ │ │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 │ │ │ │
├─┬───────────┼─┼─┼─┼─┼─┼─┼─┼─┼─┼──┼──┤
│ │1.保单保费 │22│ │ │ │ │ │ │ │ │ │ │
│ ├───────────┼─┼─┼─┼─┼─┼─┼─┼─┼─┼──┼──┤
│ │2.批减金额 │23│ │ │ │ │ │ │ │ │ │ │
│保├───────────┼─┼─┼─┼─┼─┼─┼─┼─┼─┼──┼──┤
│ │ 其中:退保金额 │24│ │ │ │ │ │ │ │ │ │ │
│费├───────────┼─┼─┼─┼─┼─┼─┼─┼─┼─┼──┼──┤
│ │ 其中:全额退保金额│25│ │ │ │ │ │ │ │ │ │ │
│收├───────────┼─┼─┼─┼─┼─┼─┼─┼─┼─┼──┼──┤
│ │3.批增金额 │26│ │ │ │ │ │ │ │ │ │ │
│入├───────────┼─┼─┼─┼─┼─┼─┼─┼─┼─┼──┼──┤
│ │4.直接业务 │27│ │ │ │ │ │ │ │ │ │ │
│项├───────────┼─┼─┼─┼─┼─┼─┼─┼─┼─┼──┼──┤
│ │5.代理业务 │28│ │ │ │ │ │ │ │ │ │ │
│目├───────────┼─┼─┼─┼─┼─┼─┼─┼─┼─┼──┼──┤
│ │6.其他业务 │29│ │ │ │ │ │ │ │ │ │ │
│ ├───────────┼─┼─┼─┼─┼─┼─┼─┼─┼─┼──┼──┤
│ │7.实收保费 │30│ │ │ │ │ │ │ │ │ │ │
│ ├───────────┼─┼─┼─┼─┼─┼─┼─┼─┼─┼──┼──┤
│ │8.应收保费 │31│ │ │ │ │ │ │ │ │ │ │
├─┴───────────┼─┼─┼─┼─┼─┼─┼─┼─┼─┼──┼──┤
│9.承保数量 │32│ │ │ │ │ │ │ │ │ │ │
├─────────────┼─┼─┼─┼─┼─┼─┼─┼─┼─┼──┼──┤
│ 其中:退保数量 │33│ │ │ │ │ │ │ │ │ │ │
├─────────────┼─┼─┼─┼─┼─┼─┼─┼─┼─┼──┼──┤
│ 其中:全额退保数量 │3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35│ │ │ │ │ │ │ │ │ │ │
├─────────────┼─┼─┼─┼─┼─┼─┼─┼─┼─┼──┼──┤
│11.报案数量 │36│ │ │ │ │ │ │ │ │ │ │
├─────────────┼─┼─┼─┼─┼─┼─┼─┼─┼─┼──┼──┤
│12.结案数量 │37│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