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试行稿)
年度考核制度是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切实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加强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年度考核制度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针对考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推进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关于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的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政机关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实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
党政机关年度考核的内容要根据党政机关的职能和特点合理确定,注意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党政机关考核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为党政机关考核的主要内容,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强化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
要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的重点是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可以通过考勤和周、月、季、半年工作总结等方式进行。年度考核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重点是全年政治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
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科学性、准确性。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目的和考核内容设定,体现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考核指标量化测评参考表》(见附件1),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使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直接面向群众的党政工作部门和窗口单位,要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直接服务对象的评议,通过多种方法和渠道听取意见,把机关内外的意见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确定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