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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章程》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章程》的通知
 (1999年6月17日 建总发[1999]79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苏州、三峡分行,济南、浦东分行:
  在因特网和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必须及时调整经营方式才能满足网络时代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而在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国外经验表明,利用因特网开展金融交易的成本大大低于传统经营渠道的成本,低成本条件下市场拓展余地也会相应加大。鉴于此,我行于1998年9月决定开发网上银行业务,经过八个多月的设计、开发,网上银行业务即将在试点分行开通。
  所谓网上银行是以因特网这一信息高速公路为载体,将传统柜面的银行业务不受时间、地域限制地延伸,为银行客户提供综合、统一、安全、实时的银行服务,是银行业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新渠道。为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总行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章程》,该章程确立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原则、范围和管理结构等基础性规范,是我行对外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和对内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的依据。该章程经总行第二十七次行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全行,请试点分行认真执行。

附:        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的管理,保障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的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网上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建立的借助于因特网技术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网络自动服务系统。
  第三条 网上银行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即在保障系统运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拓展业务范围,增强系统功能,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服务。
  第四条 网上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在因特网上进行企业形象宣传的途径,其提供的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应与企业形象有机结合。
  第五条 网上银行服务应以支持电子商务为主要发展方向。

第二章 业务种类

  第六条 网上银行可以提供下列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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