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汽车消费贷款核算办法》的通知

   贷:利息收入--其他贷款利息收入
  如果扣款日借款人信用卡账户(不得使用其账户的信用额度)或活期储蓄账户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无法偿还当期款项,视为不能还款,银行信贷储蓄核算部门应于当日及时通知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收到银行卡或储蓄核算部门的通知后,将贷款转为逾期贷款,并立即通知信贷部门,由其负责催收款项。会议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贷:辖内往来
  借:个人其他贷款--汽车消费贷款 ××逾期户
   贷:个人其他贷款--汽车消费贷款
  贷款利息应转入“应收利息”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其他贷款利息收入
  偿还逾期贷款本息时,由借款人按照贷款行会计部门计算的应收利息、逾期息和本金分别填写现金交款单交纳现金。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个人其他贷款--汽车消费贷款 ××逾期户
     应收利息(欠息部分)
     利息收入--其他贷款利息收入(复息部分)
  贷款全额收回后,销记表外账。会计分录为:
  付:代保管有价值品
  第十五条 提前还贷
  贷款行信贷部门同意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后书面通知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按照第十三、十四条的账务处理方法办理提前还贷业务。同时销记表外账。

第四章 保证金的处理

  第十六条 开立保证金账户
  若贷款采用保证方式,在借款合同签订前,会计部门应根据信贷部门的通知,为保证人开立保证金账户。当借款人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从中扣收借款人应还贷款本息额。保证人应按照贷款人要求将一定比例的存款转入保证金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
   贷:保证金
  第十七条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会计部门直接从保证人保证金账户扣收借款人当期应归还贷款本息。会计分录为:
  借:保证金
   贷:其他中长期贷款--汽车消费贷款
     利息收入--其他贷款利息收入
  第十八条 借款人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若保证金账户仍有余额,应及时退还保证人。会计分录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