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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的情况,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做好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国土资源部
                         二00一年三月二十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
          (2001年--2015年)

                目录

  前言
  一、我国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
  三、总体部署
  四、主要任务
  五、主要措施

  前言
 
 地质灾害是指各种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造成的危害。科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避免和减轻致灾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90年2月,地矿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联合向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印发了地矿部组织编制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实施10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1998年机构改革,国务院赋予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能。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在基本完成原规划任务的基础上,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
  一、我国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国致灾地质作用种类繁多,分布广泛,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分布范围占国土面积的44.8%,其中又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巨大。
  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区和矿区。岩溶塌陷分布广泛,自1949年以来,已在24个省(区、市)发生近千起,塌陷坑总数3万多个,其中尤以中南、西南地区最多。矿区(以采煤为主)采空塌陷十分严重,仅华北、华东地区的煤矿区采空塌陷每年就达10.5万亩。地面塌陷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亿元。
  地面沉降主要发生在东部平原地区,全国已有上海、天津、苏州、无锡等40多个大中城市出现较为严重的地面沉降灾害。地面沉降虽不致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它多出现在经济发达地区,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尤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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