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多年努力,淮河流域防洪除涝能力虽有所提高,但由于各种原因,既定的总体工程建设任务目前仅完成约50%,目前防洪除涝标准仍偏低。主要问题有:(一)防洪工程体系尚不完善,上游拦蓄能力不足,中游行洪不畅且缺少战略性控制工程,下游泄洪能力偏小,沂沭泗河东调南下二期工程尚未实施;(二)堤防标准低,堤身堤基质量差,穿堤建筑物隐患多;(三)河湖淤积,盲目围垦,调蓄洪涝水的能力降低;(四)行蓄洪区安全建设严重滞后,启用困难,影响行蓄洪时机和效果;(五)平源洼地排水能力严重不足;(六)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设施不足。
今后10年,要继续贯彻“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加强淮河流域防洪建设,尽早全面完成国务院确定的19项治淮骨干工程,并根据新情况和新要求,完善淮河流域防洪除涝体系,进一步提高防洪除涝能力。
二、关于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目标
(一)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总体部署是:继续加固、兴建水库,实施水土保持;加固干支流堤防,扩大和整治淮河干流泄洪通道,抓紧行蓄(滞)洪区建设,修建洪水控制工程;巩固和扩大下游排洪能力;治理淮北跨省骨干河道和流域重要支流;续建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工程;加强平原和湖泊洼地以及里下河地区除涝建设;加强非工程措施,完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洪除涝体系。
(二)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淮河干流上游达到10年一遇、中游主要保护区达到100年一遇、下游达到100年一遇以上的防洪标准;沂沭泗河中下游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淮北跨省骨干河道和流域重要支流及平原、湖泊洼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3~5年一遇;里下河地区排涝到5~10年一遇;保护蚌埠、淮南等重要城市的堤防和海堤达到50~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三、关于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
(一)淮河干支流河道是洪水和涝水排泄的通道,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必须有机结合,在提高行洪排涝能力的同时,还要兼顾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生态系统和水陆交通的要求。
(二)堤防是淮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基础。淮河流域现有各类堤防5万多公里,其中主要堤防1.1万公里。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和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堤防的级别为:
Ⅰ级堤防:淮北大堤、洪泽湖大堤、分淮入沂东堤、灌溉总渠右堤、里运河西堤(大汕子格堤以下)、入海水道右堤、南四湖湖西大堤、骆马湖南堤(二线)、新沂河大堤、新沂河太平庄闸以下右堤,国家重点防洪城市蚌埠、淮南的圈堤等,长约1716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