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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四)实施东太湖口至太浦河进口段及东太湖超标准行洪通道的疏浚;经综合论证对东太湖进行生态综合治理。东太湖超标准行洪通道的运用要兼顾下游淀泖及浦西地区的防洪安全。
  (五)要进一步落实扩大流域北向长江、南向杭州湾排洪能力的工程方案,结合流域水资源调配的需要抓紧实施,逐步把流域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的标准。
  (六)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要继续发扬团结治水、科学治水的精神,讲大局、讲团结、讲风格,积极主动地搞好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方案的协调,确保防洪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
  四、关于城市防洪建设
  流域内城市大多地势低洼,河道贯穿其中,平原地区长期超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主要城市大都未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针对城市在防洪中暴露的突出问题,2001--2010年防洪建设应重点提高城市自保能力,抓紧新建、加高加固防洪堤(墙),拓浚城区及其周边河道,修建防洪闸,增设排涝站,加快城市低洼地区住房改造,禁止或限制开采地下水等。城市发展尤其是新区、开发区应重视相应的防洪基础设施建设。
  五、关于区域防洪建设
  区域防洪要与流域防洪相结合,重点疏浚整治区域性骨干排水河道;结合流域水环境整治,用5--10年时间,对中小河流进行全面清淤,提高河道排水能力。
  太湖流域现有圩区总面积1450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900平方公里),占流域平原面积的51%。提高圩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对于区域防洪至关重要。但是盲目提高圩区防洪排涝能力将对流域和城市防洪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圩区排涝动力明显增强,造成外河水位上涨加快、高水位持续时间延长。因此,圩区排涝动力要与区域性排水骨干河道的排水能力相适应;圩区建设应遵循洪涝兼顾的原则,并服从流域规划,严格控制联圩并圩,不得将湖荡等大水面围入圩内,不得减少圩外河道行洪能力。
  2001--2010圩区建设的重点是加高加固圩堤,疏浚圩内外河道。浙江和江苏省重点完成420万亩和450万亩中小圩区的堤防达标加固;上海市重点治理青松地区内涝,适当增加排涝能力。
  六、关于流域防洪与水资源调度系统建设
  为充分发挥流域骨干工程防御洪水和合理调度水资源的综合功能,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提高主要骨干工程的控制运用自动化水平,建成集信息采编、传输和处理,洪水预报和调度、灾情评估,水资源利用、配置和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太湖流域防洪与水资源调度系统,初步实现流域统一调度和科学管理的目标。
  (一)加强水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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