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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

  --无照、无证经营的“黑车”、“黑户”明显减少,欺行霸市、严重违规经营、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等现象得到遏制,合法经营得到有效保护,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旅客、货主、车主等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得到维护,脏、乱、差的环境得到治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道路运输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普遍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隐患得到查清和处理,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
  --超限运输得到有效治理,车辆非法超载超限、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和损坏公路基础设施的现象明显减少;
  --道路运输经营者和车辆的不合法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公路“三乱”现象得到制止,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负担减轻;
  --道路运输法规建设有突破性进展,市场监督管理的执法手段得到强化;
  --行政审批更加规范,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施行,市场准入制度更加完善;
  --道路运输市场地区封锁现象基本消除,省际间长途客货运输更加畅通;
  --运政管理队伍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管理职能转变,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5、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主要内容是:
  --打击非法营运。打击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黑车”、“黑户”,超范围、超类别经营,重点打击一些地方社会黑势力欺行霸市,用非法手段控制客货运输线路经营权,靠不正当手段争抢客货源、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章行为。
  --查处侵犯旅客、货主权益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查处“拉客、甩客、兜客、卖客”、倒卖货源、价格欺诈、高价宰客、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和“三无”汽车配件、维修质量低劣等严重损害旅客、货主、车主合法权益的违章违法经营行为,治理车站、车辆、维修企业环境 “脏、乱、差”现象。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查处道路运输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企业对驾驶员监督管理不力、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车辆老旧、失保失修、驾驶员疲劳驾车等各种事故隐患。
  --打破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切实改变客货运输线路审批中强调对等发车、妨碍公平竞争、保护落后的做法,坚决纠正针对外地车辆采取的歧视性政策和滥收费、乱罚款现象。
  --清理不合理收费。全面清理涉及道路客货运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一些地方擅自出台的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清理和取消企业向挂靠客货运输车辆、出租车收取的不合理的高额管理费、“份钱”等。
  --治理客货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运输。严禁威胁旅客生命安全的严重超载的客车运行;禁止损坏公路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货运超限车辆行驶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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