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大力加强在职教育工作。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充分发挥预防保健机构和医学院校的作用,举办各类专业的在职大专班、中专班,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训的办法,以充实、巩固、稳定县(区)级以下的预联防保健队伍。对各级管理干部要进行管理科学培训,“七五”期间要采取各种形式,对县以上各级预防保健机构的主要领导普遍轮训一次。今后各级预防保健机构技术人员的补充,以高、中等医药院校及其他有关专业毕业生为主,未经专业训练者,不得安置到预防保健部门从事业务技术工作。
六、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推行除四害等综合防治措施,力争把四害控制到不足为害的程度。积极开展农村改水工作,努力完成“七五”改水计划。要大力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使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广泛地参与各项预防保健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要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开展卫生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地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提供教材和师资,使健康教育持之以恒。
七、加强预防医学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预防医学,要针对预防保健工作的重点问题、重点防治的疾病以及应采取的重要措施,进行科学研究。要重视各项技术规范(卫生标准)的研制工作。对特别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和重大卫生预防措施的研究,要列入国家重点攻关项目和部、省重点研究课题,积极组织协作,力争短时间内在关键点上有所突破。要办好中华预防医学会,团结全国预防保健工作者,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业务咨询,并有效地利用国际组织和友好国家提供的资源。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预防保健国际合作项目的国内配套工作。
八、要充分发挥中医、中西医结合和少数民族医学的特色和优势,为建设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预防保健事业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组织力量加以整理、发掘和推广,充分发挥中药、针灸、气功、推拿、按摩、食疗等传统医学特色的预防保健优势,有效地预防各种急慢性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病以及心身功能障碍等疾病的发生。在健康教育中,应列入中医养生、社会心理的内容。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