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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幼儿园教师是幼儿的启蒙教师,他们的工作是光荣而繁重的,理应受到全社会的敬重。各级人民政府和幼儿园主办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都要努力为幼儿园教师办实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认真贯彻有关工资待遇的政策,逐步改善他们的住房、医疗等条件。同时,要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努力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端正办园指导思想,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幼儿园教育的任务是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对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入小学作好准备,为培养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础。这是幼儿园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检验和评估幼儿园工作的根本标准。
  幼儿园教育改革必须从更新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陈旧教育观念入手,切实端正办园指导思想,使幼儿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品德和行为习惯得到健康发展,克服无视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小学化”倾向。因此,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的保健工作,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要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体、智、德、美诸方面教育的互相渗透;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合理地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要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为激发幼儿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要尊重幼儿,热爱幼儿,坚持正面教育,积极诱导,使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要面向全体幼儿,注意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但不要对幼儿进行早期定向训练。
  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并学习吸收国外教育理论和经验,开展幼儿教育科研活动。要提倡理论工作者同实际工作者相结合,共同研究我国幼儿教育实践中的新课题,为幼儿教育改革提供理论指导。
  幼儿园教育要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幼儿园要以正确的教育思想为指导,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而不要受社会上不正确思潮的影响。要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改进教育方法。同时,幼儿园应向家长开放,欢迎和吸收家长参加幼儿园的教育、管理工作,幼儿园和家长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四、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幼儿教育涉及面广,各有关方面都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7〕69号)的精神,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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