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气象科学技术研究体制改革的意见
(1988年7月21日)
(国气办发字〔1988〕第022号)
为了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三大精神,在总结前一阶段气象科技研究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气象局加快和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现提出以下进一步深化气象科技研究体制改革的意见。
一、改革的成绩、问题和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自1985年9月,国家气象局下达了《气象科学技术研究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后,两年多的实践证明:《改革方案》的总体设想基本上符合《
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所采取的措施基本上也是可行的,从而推动了气象科技研究事业的发展。
两年多来,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突出表现在:
(一)明确了气象科技研究的方向,拓宽了气象科技研究工作领域。许多研究所在完成气象事业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科技研究任务的同时,开辟了一些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新路子。实践证明,气象科研机构实行“两个面向”,即面向气象事业现代化建设、面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是正确的,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是符合气象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发展方向的。
(二)在气象事业现代化建设中如何发挥气象科研机构在科研工作(特别是科研攻关)中的主力军作用,摸索到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做出了一些重要贡献。
(三)通过为经济建设部门服务,为经济发展做了一定贡献,同时使气象科研单位的经费得到部分补充,对搞活研究所、减少对国家拨款的依赖、增强研究机构自身发展能力、改善科技人员生活起到一定作用。
(四)部分基层气象台站,通过“短平快”项目和其它技术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的业务技术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和改善了科研管理,初步引进了竞争机制,实行择优支持,研究课题普遍实行了合同制,课题组试行了组长与成员双向选择制,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速了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