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1)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申报书的规格为标准十六开纸,竖装,左边留25毫米作为装订用。文字端正,字迹清楚,不加封面。报送部一式七份。
(2)“建议密级”由申报基层单位依据《
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填写。
(3)“批准密级”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
科学技术保密条例》规定审核填写。
(4)“部级序号”由部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填写。
(5)“项目名称”应简明、准确,与申请科技进步奖成果的内容一致。
(6)“主要完成者”指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有重要贡献的主要单位和个人。两个以上的单位完成的成果,须按对成果贡献大小的顺序排列。
(7-1)“任务来源”指申报科技进步奖项目是属于哪一级计划里的,如国家、部、司委托、自选等。
(7-2)“计划编号及名称”,指申报的科技进步奖项目在计划中的编号及名称。
(8-1)“工作起止时间”指研究课题从开始研究到成果通过鉴定或审查验收批准的时间。
(8-2)“成果用于生产时间”指成果正式投产或批量试生产时间,或措施正式应用于实践的时间,由申报基层单位填写。
(9)“申报单位”指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基层单位。
(10)“成果登记号”指按国家科委《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在各级成果管理部门登记的编号。
(11)“申报奖励项目的详细内容及理由”必须按填写提纲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填写。应具体说明。
(12-1)“当前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概况”应引用国内外有关技术文献,说明当前在解决同类课题已有哪些先进技术,所用的科学技术原理,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优缺点,以及有待解决的问题,并对以上各项进行评述。
(12-2)“项目的详细内容”,应简明扼要,准确真实地阐述本项目采用的科技原理,解决的关键技术,必要的图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总体的技术水平,说明是否国内首创和先进。
成果推广等申报奖励的项目,应以具体事例说明采用的组织管理等措施是最佳的有效措施,并做出了重要贡献。
(1)“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必须详细阐明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采用的技术原理,解决的关键技术,必须的图表等。最后必须将目前的技术要点简明扼要归纳成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