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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开放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

  五、此次开放试点的范围不包括城域接入网。未取得经营性计算机互联网络国际联网许可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域接入网的建设和运营。
  六、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部决定成立宽带用户驻地网开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部电信管理局及参与本次试点的10个省市的通信管理局的主管领导组成。相关通信管理局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人名单报部。
  (联系人:熊四皓 联系电话:010-66088993
   传真:010-66024197)

附件:1、关于开放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的框架意见


     2、宽带用户驻地网市场开放试点中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00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1:  关于开放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的框架意见



  为了规范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鼓励公平竞争,保证广大电信用户的权益,促进互联网和宽带业务的发展,信息产业部起草了本框架意见。
  一、开放的范围
  此次拟开放的范围是宽带用户驻地网,不包括城域接入网。
  按照定义,用户驻地网(宽带用户驻地网)是指用户网络接口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及线路等相关设施。以上是逻辑上的定义,本文件对用户驻地网的管理界定如下:用户驻地网是从用户驻地业务集中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及线路等相关设施。用户驻地可以是一个居民小区,也可以是一栋或相邻的多栋写字楼。
  二、宽带用户驻地网市场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简称“电信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宽带用户驻地网的运营是网络接入业务,根据“电信条例”对业务的分类,这类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考虑到宽带用户驻地网数量众多,而且属于网络的末梢,单个网络的影响面较小,为简化审批程序,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许可证的发放将比照增值业务许可证的发放方式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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