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棉布前处理冷轧堆工艺(适宜棉及其混纺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2 减少污染物排放工艺
2.2.1 纤维素酶法水洗牛仔织物(适宜棉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2.2 高效活性染料代替普通活性染料(适宜棉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2.3 淀粉酶法退浆(适宜棉织物的少污染工艺);
2.3 回收、回用工艺
2.3.1 超滤法回收染料(适宜棉织物染色使用的还原性染料等);
2.3.2 丝光淡碱回收(适宜棉织物的资源回收及少污染工艺);
2.3.3 洗毛废水中提取羊毛脂(适宜毛织物的资源回收及少污染工艺);
2.3.4 涤纶仿真丝绸印染工艺碱减量工段废碱液回用(适宜涤纶织物的生产资源回收及少污染工艺);
2.4 禁用染化料的替代技术
2.4.1 逐步淘汰和禁用织物染色后在还原剂作用下,产生22类对人体有害芳香胺的118种偶氮型染料。
2.4.2 严格限制内衣类织物上甲醛和五氯酚的合量,保障人体健康。
2.4.3 提倡采用易降解的浆料,限制或不用聚乙烯醇等难降解浆料。
3、废水治理及污染防治
3.1 印染废水应根据棉纺、毛纺、丝绸、麻纺等印染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水质特点,采用不同的治理技术路线,实现达标排放。
3.2 取缔和淘汰技术设备落后、污染严重及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印染企业。
3.3 印染废水治理工程的经济规模为废水处理量Q≥1000吨/日。
鼓励印染企业集中地区实行专业化集中治理。在有正常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印染企业废水可经适度预处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入厂水质要求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印染企业集中地区宜采用水、电、汽集中供应形式。
3.4 印染废水治理宜采用生物处理技术和物理化学处理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治理路线,不宜采用单一的物理化学处理单元作为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流程。
3.5 棉机织、毛粗纺、化纤仿真丝绸等印染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宜采用厌氧水解酸化、常规活性污泥法或生物接触氧化法等生物处理方法和化学投药(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光化学氧化法或生物炭法等物化处理方法相结合的治理技术路线。
3.6 棉纺针织、毛精纺、绒线、真丝绸等印染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宜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或生物接触氧化法等生物处理方法和化学投药(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光化学氧化法或生物炭法等物化处理方法相结合的治理技术路线。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5所列的治理技术路线。
3.7 洗毛回收羊毛脂后废水,宜采用予处理、厌氧生物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和化学投药法相结合的治理技术路线。或在厌氧生物处理后,与其它浓度较低的废水混合后再进行好氧生物处理和化学投药处理相结合的治理技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