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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制度2001年-2005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执业药师
 资格制度2001年—2005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监察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加大执业药师的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业药师队伍,现将《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制度2001年—2005年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党政领导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执业药师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执业药师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执业药师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制度2001年—2005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扩大执业药师的数量,不断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国务院医药卫生三项制度改革和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需要,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特此通知

                           二00一年八月九日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制度2001年—2005年工作规划

  21世纪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全面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重要时期,也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和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关键时期。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出台,为执业药师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和良好的发展机遇,而目前我国执业药师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执业药师的整体素质和依法执业的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工作,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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