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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教育全文)

  (三)营造有利于推进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
  1、加快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修改和完善现有教育法律、条例,抓紧作好民办教育等新法规的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依法保障并全面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推进教育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形成依法治教的良好社会环境。
  2、建立教育社会评估和监测机制,加强教育质量监督。加快探索建立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督制度,制定科学化、规范化的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督的措施与办法,改变主要由教育部门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的状况。积极探索社会参与教育质量评价和监督的有效途径、方式和方法。积极建立和发展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督的社会中介组织。公正、公平的评价的意见要作为衡量工作、制定政策、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接受社会各界对教育的监督。
  3、大力改革分配制度,调动和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在调整分配政策,努力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标准的同时,允许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基本工资制度基础上制定适合本校的工资分配标准,加大学校内部分配倾斜力度,拉大分配差距,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对优势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特聘教师设立特殊岗位津贴,建立起强化岗位、以岗定薪、按劳取酬的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和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4、强化用人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合同制。实施现代人才管理制度,在尽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以聘任制为基础的教师任用制度,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学校按照市场机制,根据需要合理地设置岗位,提出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全校以及校外公开招聘,教职工平等竞争,学校择优聘任,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建立激励、竞争、淘汰机制。
  5、利用国际、国内两个教育市场,提高人才培养效益。在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出国留学工作方针下,继续根据国际发展趋势和国内现代化建设需要,利用好国外教育市场,培养国内短缺人才。要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国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解决好目前突出的人才外流问题,切实提高培养效益。与此同时,采取扩大培养规模、灵活收费政策和弹性学习制度等有效措施,提高国内教育市场的吸引力,保护和利用好国内的教育市场。
  四、建设工程
  实现“十五”教育发展规划,落实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中央安排、实施和引导以下重大工程的建设:
  1、“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和“国家扶贫教育”二期工程
  工程目标是支持、带动和引导中西部贫困地区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主要建设任务改善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村小学和初中办学条件,建设和改造教学用房,添置补充教学仪器设备,为贫困地区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奠定物质基础。中央安排专项资金。
  2、西部职业教育开发工程
  工程目标是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抓住教育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点,突破薄弱环节,培养大批密切结合西部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技术人才,显著提高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技术素质。主要建设任务是推动现有职业技术教育和就业培训机构在进行必要资源重组基础上,帮助部分国家扶贫重点县建设一所示范性职业教育中心,充实加强教学基础设施、综合性实验室、产学研功能具备的技术训练基地和仪器设备,扩大培养能力,提高培训质量,面向农村培养和培训中等实用职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中央安排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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