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鼓励中心城市“退二进三”
(二十二)调整城市市区用地结构,减少工业企业用地比重,提高服务业用地比重,即“退二进三”。这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城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任务。目前,大部分中心城市已经进入必须对城市市区用地结构进行调整的阶段。要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加大力度,把一些城市行之有效的“退二进三”措施,推广到更多城市。
(二十三)中心城市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逐步迁出或关闭市区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要优先用于服务业。城市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迁出或关闭企业做好人员安置、资金筹措等工作。鼓励外资投向与“退二进三”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回报率高、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服务业项目。
九、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
(二十四)加快培养服务业所需各类人才,特别要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各类中介服务、服务业政策与管理以及熟悉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等方面的人才。有计划地在现有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的专业,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增加紧缺专业招生规模。拓宽人才培养途径,积极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级人才。
(二十五)加强岗位职业培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其就业、创业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有序扩大实施范围和领域,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十、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
(二十六)发展服务业主要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同时也要注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要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投资,作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鼓励的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贴息或补助,以更多地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投入。
(二十七)银行要适当增加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在独立审贷基础上积极向符合贷款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及其建设项目发放贷款。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积极向银行推荐有效益的服务业项目。
(二十八)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某些服务行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不合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