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自我评价并声明符合本规范。
规范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旨在帮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其适用的程度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活动的特点及其风险的性质和运行的复杂性。
2.术语和定义
2.1 事故 accl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2.2 审核 audit
为获得证据和客观评价所确定的准则是否被满足的系统、独立和文件化的验证过程。
2.3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以全面改进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过程,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所有的活动领域。
2.4 危害 hazard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2.5 危害辨识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2.6 事件 incident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情。
2.7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ies
关注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8 承包方 contractor
在用人单位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2.9 不符合 non-conformance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或工作环境破坏的违背作业标准、惯例、程序、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2.10 目标 objectives
在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方面,用人单位自身确定要达到的目的。
2.11 职业安全健康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2.12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occupatio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
nt system 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2.13 用人单位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团。
2.14 员工代表 worker's representative
员工代表是指工会代表,即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选举代表,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决议,由员工自由选举出的代表。
2.15 员工的安全健康代表 worker's safety and health representstive
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惯例选举或指定的在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上代表员工利益的人。
2.16 绩效 performance
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注: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2.17 主动测量 active monitoring
根据确定的标准检查危害和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以及为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进行的活动。
2.18 被动测量 reactive monitoring
对危害和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不足,如伤亡、疾病和事件等进行检查、识别的过程。
2.19 风险 risk
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2.20 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
围的全过程。
2.21 安全safety
免遭不可接受的风险的伤害。
2.22 可承受的风险 tolerable risk
根据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已降至用人单位可接受的风险。
图1 成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要素(略)
3.引用标准
3.1 ILO/OSH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国际劳工组织
3.2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3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推: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4 OHSAS18001:1999
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素